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编号:0032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单位:黄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送达地址: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电话:0713-3839076
序号 |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1 | 黄梅县房预黄梅镇字第YD131387号 |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县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1127001010GB01970F00160016 | 黄梅镇晋梅大道南侧厦安理想城16#楼1单元404室 | 款已还请 |
黄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2年0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