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黄梅县人民政府批准,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黄梅县2020-113-3、2020-114-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让地块(宗地)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(见下表):
地块 编号 | 宗地 位置 | 土地面积(㎡) | 土地 用途 | 出让年限(年) | 主要规划指标 | 出让 起始价 (万元) | 竞买 保证金(万元) | 增价幅度(万元/次) | |||
容积率 | 建筑 密度 | 绿地率 | 建筑限高(米) | ||||||||
2020-113-3 | 黄梅镇晋梅大道南侧(李塘社区) | 19997.33 | 商服 用地 | 40 | 1.5≤R<2.0 | ≤55% | ≥20% | 80 | 3220 | 1624 | 20 |
2020-114-2 | 黄梅镇晋梅大道南侧(李塘社区) | 41087.2 | 城镇住宅用地 | 70 | 1.0<R<2.5 | ≤30% | ≥30% | 80 | 10290 | 2058 | 20 |
1、严格按照批准用途、面积使用土地。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进行施工建设。 2、停车位要求:住宅建筑停车位≥1个/户,商业建筑停车位≥1个/100㎡建筑面积。 3、竞买人需要提交承诺,两宗地块上的项目经营销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发经营,并同意将销售(含销售)款全部资金、项目贷款资金纳入共管账户接受政府和银行监管,监管期限至商服项目竣工营业时间止。 |
二、竞买人资格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(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均可申请参加竞买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,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。
三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,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竞买申请的办理
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挂牌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10日8:30分至2021年8月29日17:30分到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。
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10日8:30分至2021年9月6日17:00分前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,持有效证件(个人参加竞买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单位参加竞买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),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7:00分。
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 2021年9月6日17: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《竞买资格确认书》,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。
五、挂牌时间和地点
挂牌时间:2021年8月30日8:30分至2021年9月8日10:00分。
挂牌地点: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。
六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
1、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,挂牌主持人将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,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2、挂牌期间采取书面报价,不接受电话、传真、邮件等方式报价。
七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
联系地址: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:宛石萍
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:石 伟
联系电话:0713-3206660 0713-3351509 18186311789
开户单位: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开户银行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黄梅县南街支行
银行帐号:942001010053548888
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1年8月9日